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流程及资料登记

2026/07/08 04: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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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

  





    (一)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上的报名登记窗口进行登记;

     


二)登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odac.org.cn)进行网上登记,此网站是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的官方网站;

 



         



    (三)到市县(区)级红十字会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如果本人曾经登记过器官捐献意愿或家属有捐献意向,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开展工作

三、捐献确认

经评估,潜在捐献者符合器官捐献相关标准,在红十字会协调员见证下,由捐献者近亲属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捐献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应签字确认。

四、器官获取

在捐献确认工作完成后,由OPO协调员联系器官获取组织实施器官获取,获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中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红十字会协调员见证器官获取过程。获取的器官应按照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保存和运输。

五、器官分配

获取的器官按照《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等相关法规政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分配。

六、遗体处理

从事人体器官获取的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捐献者的尊严,对获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当恢复遗体原貌。

七、缅怀纪念

器官获取手术前,红会协调员组织参与获取的医务人员向捐献者默哀致敬;捐献完成后,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向捐献者家属颁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上,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组织开展悼念活动,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八、人道救助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制定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对贫困捐献者家庭进行人道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