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2024/08/12 0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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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学习和贯彻落实,促进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2024年7月11日,山西省红十字会联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山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启动会。


按照规划部署,今年7月至8月,此次《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将分阶段在全省举办10余场,覆盖全省市县(区)红十字系统、二级医疗机构,省红十字会、省卫健委领域专家及行业骨干深入我省11个市,传递最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红十字会作为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法定组织,在每站宣贯会议上,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员就《红十字会在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进行授课,主要介绍红十字会在依法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志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方面做出的具体工作及取得的实效,以及在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组织网络、协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中的成绩,对推动我省器官捐献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山西省贯彻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系列宣贯会议的举办,是山西省红十字会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有助于今后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开展更加科学、规范、专业,共同推进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