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报考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具体名单见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刘俊贤 | 1114011700923 |
刘晓曦 | 1114011301812 |
王婷 | 1114230101926 |
二、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09:00-11: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山西省红十字会3层301室
(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华门6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开始后,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后,由于放弃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联系电话:0351-3580561(资格复审期间)。
山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